证监会出手,立案调查

证监会出手,立案调查

  5月17日晚间,佳云科技(300242)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依据该《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去年12月15日,佳云科技曾收到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的监管函。该监管函显示,佳云科技未履行多项信息披露程序。据Wind数据,截至17日收盘,佳云科技股价为2.66元/股,目前总市值17亿元。

  曾被深交所要求整改

  佳云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注意到,17日晚间的公告中并未透露佳云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

  不过,在去年12月15日,佳云科技曾收到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的监管函,其中显示出佳云科技在信息披露环节存在多方面的瑕疵。

  深交所当时表示,2021年,佳云科技出售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取得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时空科技(605178)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5114万元。彼时,佳云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

  深交所还关注到,米修斯系公司与公司董事长郭晓群共同出资设立,2021-2022年,公司未披露出售米修斯股权、后续诉讼调解、股权转回以及关联方出售其所持米修斯股权等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

  2022年1月至6月,佳云科技董事长郭晓群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仍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且公司未及时、充分披露上述任职情况及其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及相关风险。

  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不完整、公司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为此,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业务转型尚未实现盈利

  业绩方面,2023年,佳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同比减少6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4.37万元,同比减少679.41%。

  佳云科技表示,2023年,公司聚焦其主业——互联网营销的调整,并以流量运营为着力点开展多元化布局,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同时,公司开展美妆护肤、游戏研发及保险经纪等相关业务,探索新的增长点。不过,相关业务在2023年度仍未能形成盈利。

  公司称,受运营资金规模有限及未能获取部分手机厂商媒介核心代理权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未能与OPPO、vivo及小米等媒介直接开展代理合作,影响了公司的获客数量、营业收入及可获得的媒体返利水平;为保证客户续约率并提升客户消费水平,公司在2023年与部分广告主客户合作中给予客户一定的让利。上述情况导致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出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步下滑。虽然公司通过裁撤团队等方式控制成本,但互联网营销业务在该年度依旧出现亏损。

  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游戏《全战纪》于2023年上半年获取游戏版号,相关游戏商业化于2023年下半年才开始落地,目前尚未形成足以产生盈利的流水及收入,因此导致公司游戏研发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努力改善经营业绩,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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